危險公示標簽審核(出具初審結果)為自收到委托材料后第二天開始計算6-15個工作日。如需附加實驗則時間需相應延長,所需時間另外確定。
對于初審不合格再次提交整改的危險公示標簽,則經確認整改合格后,以郵件通知為準,時間約2-4個工作日。
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(不包括GHS分類)為自收到樣品及單證后第二天開始計算10-20個工作日。
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(包括GHS分類)為自收到樣品及單證后第二天開始計算20-30個工作日。
提醒客戶需提前確認運輸方式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誤。
《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》完成時間為自收到樣品后3-6個工作日